1. 更高的延误风险 如果有关产业还登记在发展商名下,但分层地契(Strata Title)已经发出,那么买卖交易可能需要取得发展商同意,以便直接将产业转让给买方;或者,卖方需先完成产权转名(Perfection of Transfer)至卖方名下后,才能再转售给买方。如果发展商同意直接转让给买方(Direct Transfer),这对买卖双方而言无疑是好消息,因为能够大幅节省时间和成本。
以下为我们在 SPA 中常用的 Direct Transfer 条款: “如果发展商同意直接转让(Direct Transfer),卖方须遵守发展商针对批准 Direct Transfer 所提出的一切条件,并在买方律师收到发展商发出的 Direct Transfer 同意信原件起的十四(14)天内,支付发展商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收费、成本及开销。如果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处理,而自这十四(14)天期限届满后至实际处理那天的期间,将不会计入完成期限(Completion Period)内,前提是买方已处理发展商向买方施加的一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相关文件(如适用)。”
另一方面,如果需要进行“双重转让”(Double Transfer),我们通常用以下条款: “如果 Direct Transfer 无法在本协议日期起的三(3)个月内取得,或双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取得,或发展商拒绝批准 Direct Transfer,那卖方须要先完成由发展商转让给卖方的程序,随后再由卖方转让给买方(简称“Subsequent Transfer”),而卖方须要: (a) 让发展商签国家土地法典规定的产业转让表格,将该产业转让给卖方(简称“Principal MOT”),并安排该 Principal MOT 提交至印花税局进行印花税评估再随后完成登记; (b) 在取得已登记在卖方名下的分层地契后,签另一份产业转让表格,将该产业转让给买方(简称“Subsequent MOT”),并将该 Subsequent MOT 交给买方律师作为利益保管人保管。“
两种情况的简单区别如下: (a) 成本 Direct Transfer 的成本通常远低于 Double Transfer。其费用一般与普通已完成产权登记的二手产业交易相近。
(b) 时间 Direct Transfer 的完成时间通常较快;而 Double Transfer 通常需要额外约三(3)个月,因为需要进行两次转让程序。
2. 卖方完成产权转名义务条款 在马来西亚,常见情况是卖方当初购买产业时仍属总地契,但数年后分层地契或个别地契已发出,却仍登记在发展商名下,而卖方尚未完成产权转名。在此情况下,SPA 应明确规定卖方须: (a)尽快自费完成由发展商转名至卖方名下; (b) 签一切 Direct Transfer 或 Double Transfer 所需的文件;和 (c) 对因卖方未配合而导致的延误承担责任。 这很重要因为,除非发展商同意直接由发展商转让给买方,否则买方的转让程序将无法继续,直到卖方成为正式注册业主为止。为进一步说明,发展商针对 Direct Transfer 所征收之行政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 要求发展商配合的条款 如果双方原先预期可进行 Direct Transfer,但发展商立场未明确,建议 SPA 加入以下条款:
要求卖方自费向发展商确认;
要求卖方尽最大努力取得发展商批准;
如果发展商拒绝 Direct Transfer 的后续处理程序;
双方与发展商沟通的时间表。
这有助于减少双方在签买卖协议后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及潜在纠纷。 SPA常用条款如下:
“卖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向发展商申请确认信(简称“Developer’s Confirmation”)。双方须在收到确认信后十四(14)天内,签相关文件和处理发展商要求的条件。如果卖方未能在期限内处理,完成期限应自动延长,而该延长期限不该计利息。如果发展商拒绝批准 Direct Transfer,卖方须立刻先完成由发展商转让给卖方的程序,随后再转让给买方。“
6. 贷款发放期限条款 如果买方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产业,银行在 Double Transfer 情况下通常会要求更多文件后,才会发放贷款。 因此,SPA 应给予双方合理弹性,以避免对买方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