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49 年印花税法令》,雇佣合约必须进行盖章。正确盖章可确保法律合规、保障雇主与员工双方权益,并使雇佣合约可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被接纳。
作为新山特许会计师、新山税务代理及新山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整理了这份全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协助雇主、人资团队及企业主清楚了解相关规定。
是的。
根据《1949 年印花税法令》第 4(1) 条,凡列入第一附表的文书,均须按规定税率缴纳印花税。建立雇主—员工关系的雇佣合约,属于该等必须盖章的文书。
盖章可确保:
符合《1949 年印花税法令》第 36 条
雇佣合约可在法庭上被接纳为证据(第 52 条)
合约权利与义务具备法律可执行性
未盖章可能使雇主面临罚款及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若协议包含以下内容,即可被视为雇佣合约:
a) 明确的当事人(雇主与员工)
b) 定期支付薪金或工资
c) 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d) 遵守公司政策与程序
e) 员工福利(如公积金 EPF、社险 SOCSO、假期等)
f) 雇主对工作的控制与监督
g) 限制从事其他工作的排他性条款
💡 具备上述特征的合约,须根据《1949 年印花税法令》第一附表第 4 项缴纳RM10 印花税。
需要。
《1949 年印花税法令》第 2 条对“文书”的定义非常广泛。所有书面雇佣协议,不论期限或职位,均须盖章。
需要。
每一份续签或新签发的雇佣合约,均被视为独立文书,必须分别盖章。
需要。
若聘书是唯一用以确立雇佣关系的文件,则在印花税层面上视为雇佣合约。
需要。
若实习或见习协议构成雇主—员工关系,即使仅支付津贴,也需缴纳印花税。
需要。
任何具约束力的附录或补充文件,均视为应课税文书,包括:
IT 及系统使用政策
福利或津贴函
雇主资助学习或服务年限协议(Bond Agreement)
可以。但为进行盖章,合约必须随附同一文件内的逐行翻译,并由以下认可机构认证:
马来西亚翻译协会(Persatuan Penterjemah Malaysia)
马来西亚翻译与图书学院(Institut Terjemahan & Buku Malaysia)
根据《1949 年印花税法令》第 33 条,首位签署人须负责缴付
实际操作中,通常由雇主先签署并承担费用
在马来西亚签署的合约:签署后30 天内
在海外签署的合约:文件进入马来西亚后 30 天内
付款须在14 天内或税务官允许的期限内完成
标准雇佣合约:每份原件 RM10
副本:RM10(前提是原件已妥善盖章)
| 迟延期限 | 罚款 |
|---|---|
| 31 天 – 3 个月 | RM50 或 少缴税额的 10%(以较高者为准) |
| 超过 3 个月 | RM100 或 少缴税额的 20%(以较高者为准) |
有,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M)的宽免措施:
2025 年 1 月 1 日前签署的合约 → 全面豁免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盖章,可豁免罚款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 需缴 RM10 印花税,迟延将受罚
📌 参考 LHDNM 媒体发布:印花税豁免(Pengecualian Duti Setem)
需要。
获豁免的合约仍须提交至 LHDNM 进行评税及批注,以取得正式的豁免证明。
上传雇佣合约
选择文件类型:“Employment Contract(雇佣合约)”
提交评税并获取评税编号(Adjudication Number)
通过 FPX 或虚拟户口付款
下载印花税证书并附于合约
🔹 批量提交: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FPX 网上付款
虚拟户口(VA)— 适合批量或海外付款
每个评税编号将发出一个虚拟户口
作为持牌的新山税务代理、新山审计事务所及新山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可协助:
雇佣合约印花税盖章
STAMPS 系统提交与评税
迟延盖章罚款咨询
企业与人资合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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