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与 HR 最终提醒
雇佣合约印花税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重要通知
所有在马来西亚签署的 Offer Letter / 雇佣合约,必须在签署后 30 天内提交盖章,并缴付 RM10 印花税。
📌 迟交罚款标准
| 迟交时间 |
罚款(每份合约) |
| 31 天 – 3 个月 |
RM50 |
| 超过 3 个月 |
RM100 |
每一位员工代表一份合约,也代表一笔罚款。员工人数越多,风险与成本越高。
❤️ 2025 年政府特别宽限期
政府在 2025 年提供全年“免罚补盖期”,让雇主与 HR 有时间学习与适应流程。
最终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现在已进入 12 月,剩余时间不到一个月。
❓ 那 2026 年会怎样?
从 2026年1月1日 起,将不再有任何宽限期,迟交罚款将自动执行。
🆕 2026 年新政策重点
适用于 月薪 RM3,000 及以下的员工:
- 雇佣合约仍然需要提交盖章
- RM10 印花税将被豁免
⚠ 非常重要: 30 天内提交的规定依然有效,只是免缴印花税,并非免盖章。
🤔 为什么 Offer Letter 一定要盖章?
- 提供政府官方认证(Official Certification)
- 确保文件具备正式法律效力
- 在劳资纠纷时可作为法庭认可证据
- 保障雇主与员工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