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实益所有权是什么?
实益所有权是指最终拥有、控制或对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的自然人,即使他们的名字没有出现在股东或董事名册上。
在马来西亚,根据2016年公司法,报告实益所有权是公司合规的重要要求,近期法律修订和**电子实益所有权系统(e-BOS)**的推出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要求。目的是提高透明度、防止公司被滥用,并协助打击金融犯罪。
本文将解释什么是实益所有权、谁符合实益所有人资格、如何识别实益所有人,以及相关义务、程序和处罚。
谁是实益所有人?
实益所有人是自然人,其最终: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
- 通过股份、投票权或其他安排控制公司
- 对公司管理或决策具有最终控制或重大影响力
只有自然人可以被认定为实益所有人。企业实体、代理或中介不符合条件。
为什么实益所有权重要?
不透明的公司结构可能被滥用于:
实益所有权报告的好处:
- 提高公司透明度
- 支持执法和监管
- 确保法律合规
- 增强国际金融治理合作
确定实益所有人的标准
如果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无论直接或间接,该人可被认定为实益所有人:
- 持有公司20%或以上股份
- 持有公司20%或以上投票权
- 拥有对公司、董事或管理层的最终控制权(正式或非正式)
- 有权直接或间接任命或罢免多数董事
- 是公司成员,并通过协议控制公司
- 持股或投票权不足20%,但仍对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
谁负责实益所有信息?
- 董事会
- 公司秘书/代理
- 公司成员
- 实益所有人
- 根据公司法2016第60C条收到通知的任何人
公司的主要责任
- 获取、识别、核实并记录实益所有信息
- 将信息提交给注册处
- 保持信息最新和准确
- 根据2025年实益所有权信息法规及时提供给授权方
识别实益所有人的合理措施
- 评估公司所有权和控制结构
- 审查公司注册办公地的文件
- 发出第60C条通知
- 考虑其他控制方式
- 根据公司结构采取必要行动
谁可以向SSM获取实益所有信息?
- 实益所有人本身
- 经实益所有人书面授权的人
-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根据反洗钱法)
- 执法机构
- 反洗钱法规定的报告机构
- 财政部(政府采购用途)
获取信息的程序与费用
- 注册并激活SSM4U账户
- 填写实益所有信息申请表
- 经部门负责人盖章认证
- 提交至Menara SSM@Sentral
- 提供其他所需文件
费用: 每家公司RM20(不退还)
信息如何提供
- 以PDF格式发送
- 发送到申请人注册邮箱
- 全额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
违规处罚
公司:
- 不维护或提交实益所有信息 → 罚款最高RM20,000
- 持续违规 → 罚款每天RM500
实益所有人:
- 不通知公司 → 罚款RM50,000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电子实益所有权系统(e-BOS)
2025年4月1日上线。
- 支持公司电子提交实益所有信息
- 支持反洗钱、反恐融资、反腐败调查
- 提供全面实益所有数据库给执法机构
常见问题 (FAQ)
实益拥有权指的是实际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个人,即使其名字未正式登记。
不一定。只有当董事符合实益拥有权标准(如持股、投票权或实际控制)时,才被视为实益拥有者。
可以。如果他们对公司行使重大控制或影响,即使持股低于20%,仍可能符合条件。
授权人员必须在30天内向SSM报告不符情况,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