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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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
2.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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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
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住宿 我校根据实际资助期限为获得奖学金资助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及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及我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发放住宿补贴700元人民币/月。学生可选择校内或校外住宿。由于校内宿舍数量有限,学校遵从先到先得原则,学生将按照房型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 生活费 生活费由我校按月发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的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的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外)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我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购买。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年度评审及资格取消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
| 四、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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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请材料 |
以上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
2.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
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住宿
我校根据实际资助期限为获得奖学金资助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及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及我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发放住宿补贴700元人民币/月。学生可选择校内或校外住宿。由于校内宿舍数量有限,学校遵从先到先得原则,学生将按照房型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
生活费
生活费由我校按月发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的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的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外)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我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购买。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年度评审及资格取消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以上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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